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村”合作 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粤办函〔2024〕75号)有关要求,省供销社组织了“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申报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合规性审查、资料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并经社党组审议通过,现将“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10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名义请用实名)书面向省供销社合作指导部反映。
附件:“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
联系人:陈琛
联系电话:020-37621607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社村”合作试点县(市、区)推荐名单
1.汕头潮阳区
2.韶关南雄市
3.河源和平县
4.梅州平远县
5.惠州博罗县
6.汕尾陆丰市
7.江门恩平市
8.阳江阳西县
9.湛江徐闻县
10.茂名信宜市
11.茂名高州市
12.潮州饶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