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供销社门户网站(http://coop.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要求,建设完善面向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通过省社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211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3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条、其他信息(通知公告、专题专栏、政声传递等)1566条;积极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626条。此外,省供销社加强与主流媒体平台的对接合作,通过中央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华合作时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农资保供、“四网一基地一平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村”试点合作工作等新闻信息2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继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流程机制,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度,省供销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对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和咨询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规范上网信息及内容审查发布程序,对所有信息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24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社务信息共106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0条,财务管理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16条 。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行调整、更新,优化页面布局,调整目录设置,进一步优化适老化及无障碍浏览服务,增强网站的实用性。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平台管理,严格落实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和账号及权限动态管理办法,明确账号申请流程,掌握账号的动态信息,促进门户网站平台规范化建设。三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维护,着重抓好信息发布,及时更新丰富内容,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有序。
(五)解读回应方面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及时解答反馈平台留言,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22条,已办理回复22条。围绕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社会化服务、“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粮食全程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了3期征集调查和3期在线访谈。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培训,强化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公文写作和新闻信息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常态化建设检查机制,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巡查,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测评检查,依托多种方式对内容安全进行全覆盖扫描,针对错敏信息和其他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有待增加,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省供销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作用。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将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畴,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先审后发,反复核校,杜绝严重表述错误、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强与机关各部室之间的沟通,及时将各部室拟定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同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网站页面和各个栏目是否运行正常,信息是否及时更新,确保网站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服务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