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供合函[2012]18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大力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打造全新基层供销合作社,决定开展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请县级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包括基层供销社目前职工人员情况、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和经营网点建设等进行归类总结。
(二)请各县供销社总结基层供销社在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的好做法、经验。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在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济区域组织基层中心社等。
(三)以农村综合服务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行基层供销社的基本做法、经验。
(四)基层供销社在开展连锁经营、配送业务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五)对原基层供销社因体制原因未收回、但县供销社的机制还存在;基层供销社改制后,供销社已经没有股份,但原有存量资产还存在、现在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基层供销社改制后,供销社已经没有股份,但改制后还使用供销社名称的情况。以上各情况都要有专题说明。
二、调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供销社是服务“三农”和城乡居民的重要力量,是供销社赖以生存的基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对县级和基层供销社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力度,大力构建县域经营服务网络,要加大基层组织创新工作的力度,加快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的基层供销社,全力打造体制新、网络新、业务新、服务新、文化新等为主体的全新供销社,不断提高县级和基层供销社发展水平。各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基层供销社情况的调查工作,把全省基层供销社的情况摸清楚,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依据。各级供销社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调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来抓紧抓好。
(二)组织落实。基层供销社基本情况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供销社要在基层供销社基本情况调查中做到调查方案、人员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调查工作。
三、调查时间
(一)调查时间:2012年2月,请各市供销社于2月29日前把各县供销社的调查情况及调查表上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二)每个地级以上市社要有全市的基层供销社调查情况总结汇报;推荐2-3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先进典型材料(具体内容以上述调查情况的典型,3000字左右)。
(三)县社要加强对本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调研与指导,总结经验,对如何推进本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提出工作思路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填写各《基层供销合作社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宋福生 张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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