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供销合作社:
根据《关于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函》(供销科字【2011】16号)要求,请你们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地社举办、县社举办栏,以及附件3相关数据。请于10月20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省社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丁 超
电 话:020-37621292
传 真:020-37621839
电子邮箱:185616434@qq.com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