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省供销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和省供销社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现代流通服务“农超对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供销社系统平价商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超对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平价商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