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现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2〕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会分会场
参会人员为省社班子成员,省社各处室负责人和省社直属单位负责人;广州市社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会议地点和进场时间另行通知。
二、 地市分会场
各地级市供销社和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社要主动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选好会议室并做好会场会标制作、悬挂工作。我省地市分会场会标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ⅹⅹ市分会场”。深圳宝安、龙岗区一起合并为“深圳市分会场”,并适当增加参会人员。
三、 其它事项
请省社各处室、省社直属单位和广州市社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于7月10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请各地级市供销社和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社将负责此次会议工作的联系人及电话于7月5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四、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宋福生、黄晓伟;联系电话:020-37621852 020-37621851, 020-376216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