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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1 信息来源: null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现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2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会分会场

参会人员为省社班子成员,省社各处室负责人和省社直属单位负责人;广州市社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会议地点和进场时间另行通知。

二、  地市分会场

各地级市供销社和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社要主动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选好会议室并做好会场会标制作、悬挂工作。我省地市分会场会标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ⅹⅹ市分会场”。深圳宝安、龙岗区一起合并为“深圳市分会场”,并适当增加参会人员。

三、  其它事项

请省社各处室、省社直属单位和广州市社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于710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请各地级市供销社和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社将负责此次会议工作的联系人及电话于75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四、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宋福生、黄晓伟;联系电话:020-37621852 020-37621851020-37621611(传真)

 

附件:请点击:全国总社<<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系统指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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