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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供销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03-14 信息来源: 汕尾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3月13日下午,汕尾市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文件及市委常委扩大会精神,市社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黄宝俊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对广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发展目标,为我省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人民的亲切关怀和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市社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将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会议要求,全社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供销社的各项工作。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谋划供销社工作。一要盯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二要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全力展现新时期供销社人的责任担当;三要坚持用行动和结果说话,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更硬的措施,全力推进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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