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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印发《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年底建成104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1 信息来源: 梅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日前,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8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104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到2022年,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市涉农乡镇,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成为梅州市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

  《方案》指出,针对全市供销社区域建设条件不一致问题,在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坚决不搞一刀切,坚持加强调研、因地制宜原则,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规划每个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与建设布局。要加强农资农技推广应用服务,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示范,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加强农产品日用品双向流通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加强农业机械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强农村产业融合服务示范,支持农村新业态发展。

  在建设方式上,《方案》要求按照适度集中、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盘活用好存量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三个一批”,即立足现有基础建设一批,对目前具有一定经营服务基础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镇村助农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优化升级,推进现有经营服务功能集成,率先建成一批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盘活存量资源建设一批,充分利用具备建设条件的旧仓库、旧厂房和闲置土地、物业等开放建设一批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拓展经营服务功能;用好社会资源建设一批,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加快投资建设一批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确保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如期完成。

  据了解,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是指主要位于农业县(市、区,下同)和镇、行政村,有效衔接上下游产业,聚集多种经营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多样化、便利化服务的农业农村经营服务综合体。根据服务范围、服务功能,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主要包括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其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要在5年内发展成为县域助农服务功能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经营服务综合平台;镇村助农服务中心要发展成为一头连接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一头连接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经营服务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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