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社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信息来源: 省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供销社门户网站(http://coop.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通过省供销社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273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8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条、其他信息(通知公告、专题专栏、政声传递等)2038条;积极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060条。此外,省供销社从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百千万工程”、农资农技、冷链物流、直供配送、保障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和任务,加强与主流媒体平台的对接合作,讲好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故事,在中华合作时报、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及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刊登新闻信息1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规定,完善《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2023年度,省供销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对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和咨询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2023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社务信息共128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9条,财务管理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7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47条,其他类信息15条 。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按《条例》要求,对标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优化调整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及时宣传报道有关工作部署、要闻动态。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平台管理,建立健全集约化平台账号管理制度,对门户网站后台账号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台账。三是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五级审核发布,加强网站值班读网,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做好保密审查,严把信息安全关,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答反馈平台留言,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五是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五)解读回应方面

  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等栏目,倾听群众诉求。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40条,已办理回复40条。围绕广东供销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组网投产、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供销合作社粮食全程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了3期征集调查和3期在线访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需进一步学习研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省供销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系列文件的贯彻实施力度,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一是加强省供销社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各部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规范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方法,在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上下功夫,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坚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及时公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