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份开始,将由各地市财会科(处)负责填报新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和《重点基层社主要经济指标表》,以前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不用上报。
新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由科工处,会同业务处拟定填报单位,不再仅按照三千万以上的年销售额单一指标来确定,而是根据系统龙头企业和各地骨干企业表,按照既考虑企业规模又兼顾区域分布的原则,对重点企业进行了适当调整确定,使得各类重点企业数量更加均衡,反映更加全面。
上报名称:单位+月份+重点单位表
上报格式:excel文件
上报表样见附件:江门5月重点单位表
附件:重点单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