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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明确2022年至2024年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超8万人

发布时间:2022-11-15 信息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办公室

  11月2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下称《行动方案》),明确2022—2024年要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8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以上等具体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就业提升行动三类共14条主要措施。就业促进行动主要明确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残疾人组织四类主体安排或助力残疾人就业,规定各地要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广泛招聘残疾人就业。同时,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在就业帮扶行动上,《行动方案》规定针对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农村残疾人,盲人群体,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五大群体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明确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等服务,对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建立需求清单和帮扶清单,确保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100%动态清零。开发一批面向农村残疾人的乡村公益性岗位,采取公建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

  在就业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升行动等五大行动,提出继续实施电商助残计划,向残疾人提供云客服、云审核、数据标注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岗位。继续办好“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培育一批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创新项目。依托“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

  《行动方案》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状况的无障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

  《行动方案》还提到,将制定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办法,探索建立残疾人异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结算办法。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年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方案落实情况。

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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