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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供销社系统推动“一平台一中心”助农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来源: 珠海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办公室

  2018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根据省、市供销社相关文件精神,香洲区供销合作联社结合地区实际,以促进“农产品进城”,依靠居民社区建立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为宗旨,推动区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镇村级助农服务中心建设。截止到2019年12月底,“一平台一中心”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成功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销售农产品单品超205种,实体展厅月均销售额约60万元,网上电子商务平台月均交易额约4万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落实三定一督一通报制度。2018年10月,经区供销社党总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明确到2020年,由南屏、前山供销社分别负责平台、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定人、定事、定时。同时,由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联社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通过与责任单位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把建设任务作为重点项目纳入到年终考核范围,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供销社主导,引入优质企业参与的原则。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经过充分调研,选择珠海本地品牌企业得一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方,共同建设运营区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一方面,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三农、推进农产品销售方面有丰富经验。另一方面,合作方在本地市场具备一定影响力,在产品销售、网点经营、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成熟的管理体系。双方联合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利用自有物业进行建设运营。平台、中心主要依靠基层社的自有物业进行建设,第一是有利于日常管理,确保经营网点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形象;第二是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通过对物业的装修改造,确保其符合助农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同时,提升物业价值;第三是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租金支出,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发挥核心功能优势促进农产品销售。目前,平台具备线下实体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和冷链物流配送等功能,同时,中心设有扶贫农产品销售专区,采取零售、批发、配送于一体的经营模式。对于在平台上架的农产品,有工作人员进行检验、分拣、清洗和打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商品和居民对接,通过冷链物流配送中心连接得一有限公司分布全区的25个销售网点完成配送到户,打通流通环节,助力农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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