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宋璇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把分散的小农经济向有组织的、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过渡,推进家庭联产承包条件下小农生产的组织化、市场化、社会化。
宋璇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提出,“只有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使农民尽快安全、顺利地进入国内外市场,并能够有效地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实施乡村振兴,主体是农民,而当前影响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最大因素是小农生产的无组织化。世界各国农业现代化的经验证明,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应对市场经济发展,实现农民组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这一独特优势。
宋璇涛指出,从综合改革以来的实践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为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综合服务平台。在乡村振兴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基础和经营服务优势,支持和推动供销合作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产业化体系。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推广普及庄稼医院等农技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农资储备库、配送中心和遍布全国的经营网络优势,保障农资供应,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对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宋璇涛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通过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要顺应农村消费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传统流通网络的现代化改造,构建信息社会条件下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为农服务网络,搭建共建共享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有效载体,满足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合作与服务的现实需求;要推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经验,实现农业增效;要推进多方协同的合作体系建设,成立土地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合作金融服务中心等新型服务主体,打造立体、多元、高效的产业化服务平台;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优势,解决乡村治理中缺失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托幼养老、初级医疗等公共服务职能,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