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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沼气筑牢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3-07-10 信息来源: 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办公室

  多年以来,农村沼气为有效解决广大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农村户用沼气设施被闲置或者废弃,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农村沼气安全事关重大,农业农村系统高度重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管理和处置,为百姓幸福生活筑牢安全屏障。

  摸底排查,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今天上午镇政府和村里又来人检查了,看了我家的沼气池子和管道,让我们平时多注意使用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齐心村村民张小菊说道。

  “安州现有户用沼气池6.8万余口,但我们通过排查发现,目前正常使用的不足9000口,大部分存在管道老化、灶具破损、盖板损坏、池体坍塌等问题,具有极大安全隐患。”安州区人居环境治理中心主任陈小明表示。

  正值炎夏,沼气池产气达到了高峰期,同时也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高危期。四川省是沼气大省,为了确保沼气安全生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省农村能源发展中心近日组织全省农村能源部门,对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交叉调研,共发现104处安全隐患,其中立行立改23处,限期整改81处。

  不止四川,近年来,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为了摸清问题隐患底数,提高排查效率,各地充分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手机微信小程序填报沼气设施信息,相关资料能够入档留存,相关部门可以据此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跟进后续处置进展。

  转化利用,沼气转型潜能巨大

  沼气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能够为农业农村绿色转型发展和减排固碳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登记在案的在用户用沼气池超过54万户,具备运行能力的发酵容积超过400万立方米,在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上的发展潜力巨大。

  在此背景下,广西创新思路,通过数据库分析筛选出一批运行良好的沼气设施,探索开发广西农村沼气自愿减排项目(CCER)和沼气碳交易机制,在推进能源管理机制改革的过程中,重点探索通过碳交易引入社会资本,与广西碳中和公司签订广西农村沼气自愿减排项目协议,在进入碳市场进行碳汇交易后将所得资金用于农户沼气设施日常维护。

  “此次合作的首批试点覆盖农村在用沼气池约6.5万户,预计每年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25万吨,相当于使用10.2万吨标准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加速农村能源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变。”广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督查科科长韦皓告诉记者。

  此外,对于农村闲置的沼气设施,部分省市结合当地实际,充分挖掘闲置的农村沼气设施在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潜力,将其改造为化粪池、储肥池、污水处理池等,探索出了多样的沼气池功能转化新路径。如此一来,既盘活了现有资源,解决了风险隐患,又能为农村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科学处置,废弃沼气安全退出

  “沼气池拆除前应停止进料;使用机械清空沼渣沼液时,严禁人员下池……”在日前举行的一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处置现场演示活动上,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吕严凤博士反复强调处置中的重要安全事项。

  “农村闲置废弃沼气设施、特别是户用沼气池的安全处置工作,是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高度重视,探索合理的处置方式,推广展示科学安全的处置模式,为建设和美乡村提供重要保障。”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总农艺师李惠斌表示。

  沼气发酵是生物过程,很难随时停止,即便是已经停用的户用沼气池在处置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对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废弃沼气设施,要按规范程序报废处置,由专业技术人员拆除沼气设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但由于现有的处置程序要求严格,成本较高,部分农户申请报废积极性不高。为此,江苏省将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和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列入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2022年安排1579万元用于沼气设施报废处置和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沼气处置“政府兜底”,让老百姓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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