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年黑龙江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哈尔滨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
据了解,2017年10月,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及齐齐哈尔市等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要重点将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作为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优先选择一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站、机场等公共机构以及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投放。
据介绍,2017年哈尔滨市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导市民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大类别,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并逐步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明确“到2020年底,城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源头分类体系、分类收运体系、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工作目标。
另外,黑龙江省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配套体系。加快推进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终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各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立2018-2020年垃圾治理项目库,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存量垃圾治理,2018年全省计划开复工项目25个,投资7.5亿元,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400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