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上,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王土瑞在市中山纪念堂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委十四届第164次常委会会议。会上就高州市建设广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创新实验区专题,听取推进“社村”合作壮大新型农业集体经济改革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对高州市社村联合会2024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土瑞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把握“社村”合作试点的重要意义,结合高州市实际,积极探索富有高州特色、体现改革创新举措的“社村”合作模式,不断提高高州市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市领导同志要继续按照实验区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推进实验区改革任务。
二要明确改革方向。坚持市委、市政府对“社村”联合会的领导,引导联合会在组织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改革,制定“社村”合作发展规划及项目计划,受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履行职责。组建运营好“社村”合作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推动村集体和村民持续增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平台管理,规范村集体持股平台进入、退出条件标准及流程,研究收益分配方案。
三要强化部门联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结合单位职责,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共同推进“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市供销社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对接全省供销系统资源,加强与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指导村集体、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融入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要做好粮食宏观调控、资金统筹、发展电商销售、“社村”合作项目用地、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工作。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发展本地特色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通过对接“社村”公司畅通农产品销售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四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社村”合作的政策、意义和成效,提高村集体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村集体给予更多支持和奖励,充分调动村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