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8年度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8日-4月14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供销社 020-37620493
省财政厅 020-83170132
附件: 1:2018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2:2018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省本级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表.doc
广东省供销社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