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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领办责任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信息来源: 本网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三年硬任务,省社决定建立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领办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办目的

  认真落实省委常委叶贞琴同志对供销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作出“一定要抓实,每个社领导都要牵头抓几个,以点带面”的批示要求,建立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领办责任机制,进一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部署落地落实,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农服务成效明显、展示供销社新时代新形象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

  二、领办安排

  建立省市供销社领导领办机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省供销社班子成员每人领办2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2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领办2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2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其他班子成员原则上每人领办1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2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省市供销社领导原则上不能领办同一个助农服务合综合平台(中心)。同时建立县(市、区)供销社领导包办责任机制,各县(市、区)供销社班子成员分别负责落实本县域范围内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以上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领办标准

  省市供销社领导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突出亮点特色,创建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面,展示供销社为农服务新形象,达到“四个领先”的建设标准。

  (一)建设进度领先,即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在建设进度上要领先,完成时间要提前半年,即2020年6月前完成。

  (二)综合实力领先,即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在经营规模较大、布局合理规范、基础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等方面比较突出。

  (三)服务效果领先,即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在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品产业,突出核心服务功能,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紧密,服务农户、农民合作社数量较多,产业链延伸、辐射带动力较强等方面比较突出。

  (四)整体形象领先,即按照省社统一的名称和标识规范挂牌,经营场所悬挂领导领办责任牌匾,获得省社授牌颁发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标志牌匾,当地农民认知度比较高,展示供销社新时代新形象。

  四、领办要求

  (一)发挥抓总作用。对所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总责,审核平台(中心)具体建设方案,细化每个平台(中心)具体选址、主导产业、建设方式、建设内容、服务功能、工作措施、时间节点等,拉出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推动各项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统筹协调服务。每季度到所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开展调查研究1次以上,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协调落实建设配套政策措施。

  (三)督促检查进度。及时掌握所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1次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专题汇报会议,对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促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对屡推不动、工作不力的建设主体单位进行约谈。

  (四)总结推广宣传。及时挖掘提炼所领办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经验做法,总结提供1-2个典型材料,形成一批可供各地供销社借鉴、复制、推广的范例,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和突破带动作用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9月9日